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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竞争的本质:品类之战

作者:小编

产品极易过时落伍,但成功的品牌却能持久不坠。

—— 斯蒂芬・金(Stephen King)

 

不少企业主存在着这样的认知误区:

“只要销量见长,品牌自然能提升”;

“品牌那是大企业、有资金实力的企业才做得起的事儿”;

“只要砸下大量的营销费用,品牌一定能打造出来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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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企业之所以产生对品牌建设的误区思想,以及对创建品牌的抵触情绪,往往是因为他们的思维还停留在“产品”层面,未能转向“市场”。

然而,我们不能忽略的一个事实是:企业创建品牌的根本目的,在于提升产品与服务的溢价能力,从而实现更好更稳定的销售。

销售环节想要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,企业必须要充分地挖掘和利用心智资源。

那么,究竟该如何赢得客户心智,成功搭建起品牌的大楼呢?

艾里斯与劳拉里斯曾指出:品牌是潜在顾客心智中品类的代表,打造品牌的关键在于开创新品类。

从心智的角度看,品类是消费者心智对复杂信息的归类总和。在这个信息爆炸化的时代,消费者每天需要面对成千上万的产品信息。于是,他们在心智中建立起一个个类似书架的“小格子”,每个格子都代表不同的产品类型,而这些小格子就是——品类。而消费者通常只会记住每个品类中的代表性品牌,这就如同在每个书架格子里,只会对那本最经典、最具代表性的书籍印象深刻。

比如说,当你考虑买一部智能手机,此时你脑海里大概率会先考虑的是买以拍照为主的手机,还是打游戏的手机,亦或是办公用的手机,明确需求后,找到自己想要买的手机品牌。这便是品类在发挥作用,它能够让客户在心智的 “信息格子” 中迅速定位相应品类,确认品类,进而做出购买某一品牌的决策。

可也正因如此,众多企业和营销人员又会陷入另一个误区。他们会认为:只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品牌广告营销,消费者会点明购买某产品。同时,当品牌建立起一些影响力,就会将其品牌当成大伞,不断得往里面塞入各种不同类的产品,企图以品牌的影响力带动所有产品的销售。

实际上,这种想法完全忽略了品类的作用。真正能够引起消费者购买欲望、推动他购买的并非品牌本身,而是品类。只有在消费者决定品类后,进而才能说出该品类的代表性品牌。

要知道,企业的竞争,归根结底是品牌的竞争;而品牌的竞争实质上是品类的竞争。

例如宝马与奔驰的竞争,实质是窄小灵活的驾驶机器与宽大气派的乘坐机器之间的竞争;百事可乐与可口可乐的竞争,实质是经典可乐与新一代可乐的竞争;茅台与五粮液,实质是传统酱香型高档白酒与现代浓香型高档白酒间的竞争;鲁花与金龙鱼的竞争,实质上是花生油与调和油的竞争。

因此,我们需要站在品类的角度看营销竞争的全貌,才能精准把握其关键所在。从品类的角度出发,唯有如此,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找准方向,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品牌与品类协同发展之路。